湖北自学考试2010年7月
2018-09-06 09:46:0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中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这是一个以自学生为主的全国性考试。它是自学、社会救助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它是中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救助活动,促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培养和选拔兼具这两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和信用积累的方法,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进行单科考试,通过考试者将获得单科证书。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以参加下次考试。所有课程考试(包括实践环节和毕业考试)合格,经鉴定的思想道德素质符合要求。颁发文凭或本科文凭,国家承认他们的学历。
登记时间一般为2010年5月10日,因特殊情况不报的,由市、州自查机关安排补报时间。
考试工作是在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的。具体工作由市、自治区自查室组织。考试点位于市、州政府所在地,经批准的县、市政府所在地。
1。根据国家考试办公室的要求,自2008年10月以来,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进行了调整,统称为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基础课)专业本科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分两课。《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课程编号03707、4学分)等六个学分。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考试成绩的比例约为5%。考试的范围和内容是每次考试前6个月内国内外的时事。
独立本科和本科专业(本科)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上开设两门课程,总计6学分,包括(课程编号03708,2学分)和(课程编号0370郑州大学远程教育报名9,4学分)。
2。省自学考试每年登记四次:5月10日,同年7月举行考试,登记资料由地市自学办公室和系统委托单位于5月28日提交考场;1025、考试将于同年10月提交考场,市和系统委托单位将自行向考场提交考试申请。数据时间为9月10日,11月10日,考试时间为1月1日,考试时间为1月1日。时间为11月28日,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向考试机构提交考试登记数据;12月10日,025年为次年,4月份考试,市、州系统委托单位向考试机构提交考试登记数据。3月10日,自检室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安排自己的时间填写。
三。2010年度课程考试将采用新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具体调整将以现行自学考试课程大纲的使用为依据。请有关部门做好自学考试现有教学大纲和新教学大纲的衔接与补充工作。
4。2008年10月,由该系统委托的政治(独立本科)、酒店管理(专业)和统计学(会计和统计会计专业)以及电力系统和自动化(专业)专业停课。上述专业不再为新生所接受。未毕业于政治专业(独立本科)的学生,可以转入未毕业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独立本科)的学生。从酒店管理(专业)转到旅游管理(专业),未毕业统计(会计、统计会计专业)转到思想政治教育(独立本科)专业。我想参加考试。
5。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可在湖北教育考试院和湖北招生考试网站查询。
1。考生应在自考办公室(或委托部门、办学通信专业,下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收集通知,并持考证、身份证和考试安排通知参加考试。
2。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成绩由市、州、县自考机关通知考生本人。通过考试的考生将在自考机关指定的地点领取课程资格证书。
4。凡在专业考试计划中通过考试的所有课程和相关的实践环节,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应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到。具体的毕业申请时间由当地自查办公室通知,省自考办于当年六月、十二月办理毕业证书。
自学考试咨询工作由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考生也可以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上网查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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